全市物业管理“三清”活动工作方案
浏览:3181次 时间:2012年12月26日
全市物业管理“三清”活动工作方案
为了加强物业管理,提高物业服务水平,根据上级要求,结合我市工作实际,市房产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以清理物业服务企业、清查物业管理用房、清晰业主会所产权的“三清”活动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本次“三清”活动,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 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题,以强化服务意识,规范服务行为为重点,突出治理物业企业经营手续不完备、会馆会所产权不明确、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等违规违法问题。严格把握政策,以管理促提高,以服务促和谐,不断提高全市的物业服务水平。
二、活动安排
从2012年9月10日起,至2012年12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为宣传、发动阶段。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28日。召开“三清”活动工作部署会议;深入社区广泛征求业主意见;利用新闻媒体、抚顺物业网、抚顺房产杂志等大力宣传“三清”活动的目的意义,激发广大业主和物业企业参与“三清”活动的积极性。
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。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31日。以各县(区)为单位,认真开展自查活动,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严格排查,并按统一格式填表上报。
第三阶段为查处、清理阶段。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,市、区两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执法,按政策规定和处罚权限,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。
三、工作任务
(一)依法清理未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,违法从事物业服务行为。
1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已经结束,旧版资质证书已经作废,对未按照规定时限换发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,视为无资质,不得从事物业服务。
2、对有营业执照,但未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企业, 具备资质条件的,督促申办资质;不具备资质条件的,立即停止物业服务活动,否则,依法查处。
(二)积极清查物业服务用房情况,切实发挥物业服务用房的作用。
物业服务用房问题是引发物业管理纠纷的焦点,为此,是否按照法规规定的标准配置物业服务用房,配置后是否改变了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是本次清查的重点,要认真清查物业服务用房基本情况,其中包括物业服务用房的地址(位置)、建成时间、建筑面积、本小区建筑总面积、实际使用情况、使用单位等。
(三)认真了解小区会馆会所情况,明晰会馆会所产权。
近年来,会馆会所的产权问题和改变使用性质问题引发了数起集体访,会馆会所的产权问题在全国虽然是有争议的问题,但是,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,基本摸清全市住宅小区的会馆会所基本情况,其中包括会馆会所名称、地址、建成时间、建筑面积、设计用途、实际使用情况、产权所有人、管理使用单位等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成立“三清”活动领导小组。
组 长:邸志刚
副组长:朱振江
成 员:周煜明 胡连春 潘建平 刘诗洋
张 勇 孔祥敏 李 颢 苗亚锋
马 晶 杨宝林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
主 任:胡连春
电 话:3990015
邮箱:FCJHLC110@163.com
(二)建立群众举报制度
各县(区)以社区为单位设立“三清”活动举报箱和公开电话,并对举报情况做好记录。
附:1、抚顺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情况调查表
2、抚顺市住宅小区会馆(会所)情况调查表
抚顺市房产管理局
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